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变化 加大现场延伸审计力度
3月20日上午,锡盟审计局疫情专项审计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党组书记、局长朝鲁在会上同时就贯彻落实审计署疫情专项审计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上级安排做好阶段性总结。要自始至终深刻认识到疫情审计工作是民生领域首要政治任务的重要性,全盟两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现场审计力度,为确保各项审计工作做深做细,把问题抓准抓实,推进整改,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紧跟形势变化,调整工作状态
各地各组要适应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状态,要集中优势兵力,深入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现场审计,尤其是医疗卫生系统要重点关注,紧跟审计工作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节奏,做到“见账、见人、见物”,在本月28日上报阶段性审计报告时取得一个全面、准确、高质量的审计成果。
二、摸清底数,揭示问题
各地各审计组要适时准确掌握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等总体规模,结合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顺着资金、物资的分配、调拨、管理、使用及效益等各环节各领域,加大现场审计力度,及时揭示存在问题,全力督促整改,确保资金、物资全部、及时、高效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上。要保持上下级审计机关和专项审计组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反映和处理审计工作存在问题,共享审计成果,确保上下之间数据的逻辑衔接。对滞留、挪用、保障重点不突出、使用效益不高等其他徇私舞弊现象要及时报告。
三、规范审计程序,保证审计质量
自疫情防控专项审计工作开展以来,由于防控工作需要,各地各组出现审计人员频繁变动、审计工作不到位、审计发现问题表述不清,抓的不准不实,审计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为此,从即日起,各地各组要严格执行审计署工作方案,不留死角,疫情审计能够和预算执行审计或经济责任结合进行的,可以不单独下达审计通知书,不能与其他审计项目统筹结合,确需单独下发审计通知书的,可以单独下达审计通知书;发现问题要履行充分取证、制作底稿、征求意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下达审计整改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前一段时间发现问题要补充各相关程序,要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建议台账,逐条逐项一一落实,为3月28日阶段性审计报告打好基础。(社保民生审计科供稿)
(图为锡盟审计局疫情专项审计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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