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思路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点,是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财政收支活动和财政机关执行预算活动所进行审计监督的一种重要审计形式,我们结合近年来财政审计工作实践,认真分析了当前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思路,促使今后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当前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内容、方式方法单一。从目前审计的内容和重点看,主要还是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开展审计,审计内容单一,审计监督过于偏重事后结果的监督检查,大部分仍停留在查错纠弊、就账论账方面,忽视效益和真实性审计。没有从预算的角度对财政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使用绩效剖析,对财政收入质量和如何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更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偏重“支出”忽略“开源”。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行为滞后。目前我们进行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既属于事后监督,又属于“追随性”监督,财税体制改革的幅度和力度以及速度长城使我们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常常是边学习、边审计,没有达到超前一步的效果。审计人员对新的财政体制变化、政策走向、改革措施缺乏敏感性,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缺乏深入细致的了解和研究,审计目标、重点不明确,审计方法也没有及时调整到位,较大程度上影响着财政审计工作质量和发展。
(三)审计手段落后,方法不够创新。审计人员仍采用落后的手工审计方法,方法单一,有时没有开展必要的延伸审计、审计调查和外围审计,审计结果年年都是老问题,审计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审计质量不高。
(四)审计建议层次不够高。审计提出的建议就事论事,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建议是向同级政府提出的,缺乏综合分析和从微观的经济活动中提炼出宏观的审计建议,导致审计建议层次不高。
(五)财政审计业务人员少和繁重的审计任务之间矛盾突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量大,内容多,审计面广,政策性强,从现状看,人力资源是制约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审计人员数量不足,人员结构不尽人意,缺乏开拓型、复合型人才,繁重的审计任务与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人员较少的矛盾显的比较突出,尤其是财政审计这一矛盾比较尖锐。
二、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思路
(一)转变着眼点,拓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1、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应着眼于财政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完善,不断改进审计方法,逐步拓宽审计领域,从核实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入手,将审计的重点从单纯的查错纠弊向剖析财政收入质量、预算分配、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方面转变,揭示经济运行过程中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操作的行为与问题,真正起到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2、对税务部门的审计,要改变过去单一查账方式,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税收收入审计与征管资料审计相结合,税务审计与国库审计相结合等综合审计方法,并逐步拓宽审计范围和领域,在抓好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审计重点放在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方面,突出对税收收入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审计。一是加强对应税行为真实、合法性的检查。重点是审查税收征管的程序、内容、权限;审查税务登记手续;审查纳税申报制度是否有效得到执行;审查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是否按照规定的权限报批;审查批复税收减免是否符合税法及减免税规定等。二是将对纳税人的延伸作为税收征管审计的重点。一方面注重延伸审计税源户,另一方面注重审查税收征管档案。检查税务部门有无提前或推迟税款入库;核实稽查处理决定与企业执行情况,检查是否重查轻罚、以补代罚或擅自变通涉税处罚尺度、减收免收罚款等执法不严问题。
3、在搞好上述两项审计的同时,围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财政资金投入大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带有典型性与倾向性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监督与服务功能。
(二)调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与重点,提高审计站位和层次。当前应继续把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资金分配的合理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预算科目调剂的合理性、国库支付资金流向、结转下年支出的真实性以及转移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
1、加强预算编制的审计监督。将财政审计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重点检查预算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具体,促进财政部门细化预算、早编预算,增强预算透明度,促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性,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项目分配到位率。
2、加强部门预算的审计监督。财政预算以部门预算为基础,部门预算的编制不仅是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而且经批准的部门预算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依据,不能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同于一般财务审计,以查出几个问题为目标,应从预算管理的角度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分配的合理性、使用绩效进行剖析。
3、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监督。当前,转移支付资金已成为我们欠发达地区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且支转移支付的范围和额度在不断扩大,因此,应重点抓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要有重点的选择专项补助项目和有关地区进行延伸审计,审查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合规性及拨付依据。
4、加强国库支付资金流向的审计监督。审计财政和国库时,要检查各项收入核算是否清楚,预算收入的划分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混库情况,各项退库和资金的拨付依据及审批手续是否合规齐全,对专项资金和大额款项的拨付,要以国库账户和财政专户资金拨付为源头,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开展跟踪审计。
5、加强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重点审查具体实行采购的部门和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是否由采购机关统一集中采购,审查采购部门的采购资金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审查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是否规范,审查采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采购预算的要求,采购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
6、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审计监督。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关注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隐性债务情况、融资平台公司运转情况,揭示融资平台公司自身缺乏造血能力,借新还旧、借新还息,以及相互担保可能形成的风险等问题,促进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预算约束。
(三)创新审计理念,明确审计目标
1、选好审计重点,在充分掌握本级财政资金运作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好重点审计项目,如预算执行偏差大、影响预算平衡的项目;直接影响预算收支变动的项目;列收列支的事项等。选择重点部门、收支大户、长期未审计过的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从微观入手、宏观着眼,注重发现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2、加强审计调查,通过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特别是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债务的管理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资金开展审计调查,充分揭示财政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管理、制度、体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3、改进审计方法,改变过去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只对财政、地税、国库进行审计的做法,拓宽到具体分配管理公共资源、具体组织非税收入部门的审计,规范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行为。同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资源成果共享。
4、加大督促落实整改力度,务求实效。只有将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才能体现审计的价值,要把促其整改规范作为我们的最终目的。一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限期整改。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办法逐一销号,对没有整改的问题继续跟踪督导,直至完成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通过审计回访、跟踪督查等措施和办法,加大整改力度,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以及拒绝整改的单位,要严肃依法依纪追责问责。二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更加全面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5、营造和谐审计环境,推动审计事业长足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审、帮、促”作用,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按照强化审计功能、规范审计行为、拓宽审计领域的要求,确保审计执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是处理好监督与服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区分违法性质和政策界限,让被审计单位心服口服。三是帮助被审计单位健全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增强维护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审计宣传,提供审计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让社会各界了解审计、关心审计、支持审计,积极营造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推动审计事业长足发展。
总之,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政府管理财政的重要手段,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机关永恒的主题。此项工作仍需继续按照审计工作方针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和税收征管,规范财政分配秩序,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坚持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资金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审计力度,揭示经济运行过程中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操作行为和问题,为维护经济秩序,加速经济发展,强化宏观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任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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