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审计局认真谋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28 文章来自: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供稿
为更好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履行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坚决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盟审计局紧紧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盟,打造锡林郭勒盟全域生态防线,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
一是加大审计力度。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盟委和行署的统一部署,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盟审计局对苏尼特右旗、乌拉盖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期间4种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任务由以前年度1个旗县市(区)增加为2个。
二是强化统筹安排。盟审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区)审计机关根据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实际情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结合自治区审计厅对我盟2020年至2021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与盟审计局同步加大审计力度,原则上要对1个苏木(镇)1种自然资源、1个自然资源资产主管部门开展审计。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与自治区审计厅联系,了解和掌握全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同时将自治区和盟级工作安排和动态传达给旗县市(区)审计机关,为全盟两级审计机关部署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制定工作方案。为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盟审计局印发了《全盟审计机关2023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是统筹项目实施。全盟两级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原则上要求结合经济责任、财政决算或专项资金统筹实施,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