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共锡盟纪委印发<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盟委有关决策部署,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五个领域”“四种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工作目标。通过2018年一年的集中整治,切实纠正和查处在我局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四风”问题得到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得到有效解决,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净化局机关思想和工作环境,促进机关风气进一步好转。
二、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于2018年1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8年1月1日-1月30日)。一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纪律约束,形成全局上下抵制“四风”的氛围;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出台实施方案,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三是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整治行动(2018年2月1日-11月30日)。按照盟纪委工作方案部署,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形式,采取自查自纠、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驻盟财政局纪检组。
(三)总结上报(2018年12月1日-12月20日)。按时汇总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四)建章立制(贯穿始终)。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的机制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活动的开展,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支部,由张君龙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事务、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
组 长: 包海山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兴友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金旺 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凤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姝芳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成 员: 张君龙 机关支部负责人
刘国宾 办公室主任
彭淑兰 法制审理科科长
金建祥 财政审计科科长
赵清文 经贸审计科科长
张立新 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
王 炜 社会保障审计科科长
刘建军 资源环保审计科科长
许彦博 固定资产审计科科长
阿拉塔 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郝淑芸 金融外资审计科科长
李彦文 农牧审计科负责人
张卿 内审管理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学习抓落实。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盟有关规定及相关党纪法规,搞懂理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内涵外延,把握好党纪法规尺度,定准集中整治工作靶向,以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更扎实的作风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领导抓落实。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确定专人负责,列出任务清单,使每项工作任务都有具体人来抓,机关各科室要全力支持配合集中整治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抓落实。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审计局内网平台、信息发布、微信微博等媒介的作用,深入宣传集中整治工作,让全局干部职工都参与和支持集中整治工作。二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健全机制抓落实。建立集中整治工作通报制度,建立问题台账,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小问题提醒、大问题移送的方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个个有回音”。
(五)严格履职抓落实。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严肃追责问责。局各位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履行职责不力的,既要查处直接责任人,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形成有力震慑。
五、有关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工作制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向锡盟纪委驻盟财政局纪检组报送集中整治工作信息,每月24日前报送有关问题线索,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4日前报告集中整治开展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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