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建议:应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22-12-21 文章来自: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锡盟审计局在对某旗领导任职期间土地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该旗土地资源主管部门未能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存在资料缺失、资料填写不实、监管不到位情况,经核实发现,该旗土地资源主管部门不仅不掌握项目开、竣工的真实时间,而且对受让人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不知情。使得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中,建设项目跟踪、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三项工作流于形式。
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作为土地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土地的依法依规使用,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防止供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现象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即在国有建设用地从批准供地到项目竣工验收期间,对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情况进行的监督管理。今年8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大起底行动为抓手,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解决自治区在土地开发利用和监管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议土地资源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对每宗土地开工前、建设中、竣工后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每宗新供土地使用权人履行合同约定按时开工、竣工,不擅自改变约定的土地用途,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规模,确保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杜绝闲置土地问题持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