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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述职

发布时间:2021-01-12 文章来自:锡盟审计局

  按照《中共锡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党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20年继续按照制定的《锡盟审计局贯彻落实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依法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审计紧密结合,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 上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审计。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领班子定期开展集中学法,做好表率。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部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台账,落实普法目标责任制等方面工作。科学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落实到每个科室、细化到每个审计人员。强化审计项目分级复核制度的落实,按计划开展项目质量检查和优秀项目评选。建立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推进任务落实,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  

  二、始终坚持把审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按照委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创新组织方式,整合审计资源,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模式,扎实开展以“三大攻坚战”为重点的各项审计,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紧紧围国家“六稳”“六保”重大决策加大对本级预算执行和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审计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公经费”和信息系统管理使用等情况作为每个审计项目的重要审计内容。一是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扎实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执行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政策落实情况及就业资金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二是加强全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调查,全面掌握了各地政府性债务余额、化解债务、新增债务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揭示了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真实性、合规性、风险性问题,深入剖析了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针对性审计建议。三是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扶贫和涉农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加强扶贫、乡村振兴、减羊增牛等农牧业资金和项目审计四是组织指导全盟审计局对其辖区内1个苏木(乡)或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五是加强预算执行审计,采取现场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对本级87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六是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营商环境、全盟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直接惠企利民情况等专项审计。七是根据盟行署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承担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自查发现问题、盟委和行署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实施的2020年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实施的2019年第三和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核和汇总工作,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督促涉项地区、部门逐条逐项整改审计发现问题、落实审计意见建议。  

  2020年我局始终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的原则,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依法规范依法审计工作  

  (一)制定了“三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人事调整,资金分配等事项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由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编号形成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二)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落地见效。将审计职责权限进行梳理,在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及时完善信息依法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建立对违法审计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实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发布等审务公开制度。在审计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将审计项目、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审计结束后,要求被审计单位填制审计人员纪律监督卡加盖公章后寄回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一定层面进行公开;重大项目的审计结果向盟委、盟委审计委员会、盟行署报告;部分审计结果报告通过锡林郭勒日报向社会公告以利于各界对审计工作的监督。  

  (四)注重审计权力制约,强化权力清单管理。按要求制定审计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晰界定了权力运行的内容、程序、责任等,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有效规范了审计权力的运行。  

  (五)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相关规定,规范审计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认真执行自治区审计厅《内蒙古自治区审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实行)》的规定,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认真执行自治区审计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审计执法管理,严把审计项目质量关严格规范审计权力。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作为审计执法的重要载体,在成文过程中,实行审计组审核、业务科室复核、法规机构审理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管控,落实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责任。继续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审定的工作机制在项目审定中充分发挥集体审议作用增强审计处理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严格做到依法处理处罚,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确保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积极开展审计执法质量检查,重点规范审计程序、优化复核审理流程,从而落实审计质量分级控制责任。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在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代行署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盟委巡察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促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立立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落实  

   四、全面提升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安排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审计法治宣传工作,提升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5年来,对中央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的召开、人大立法及党内法规的颁布、法律法规的解读等热点内容通过宣传板进行了展示和宣传。通过参加审计大讲堂集中学习、召开普法专题会议、组织观看法治电影、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法宣在线网络学习等方式,积极拓宽了法治宣传渠道。  

   (二)建立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学法考试制度,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将普法、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充分利用集体学习、自学,审计业务边实施边学等各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将“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法促审、以审查法,增强审计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审计意识。同时把普法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几年来,不断进行了“宪法”“审计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2020年,盟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2015-2020年)规划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全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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