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 |||
索引号:01165934-5/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审计局 | 信息分类:规划计划 | ||
概述:锡林郭勒盟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 |||
成文日期:2023-09-11 16:28:27 | 公开日期:2023-09-11 16:28: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印发 <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ont>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根据锡盟司法局《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 ont>锡林郭勒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审计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切实抓实抓好,并将履行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完善审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审计机关每年按要求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盟司法局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开展审计监督。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紧扣锡盟“十四五”规划和自治区“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时跟进国家、自治区和锡盟重大决策部署,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科学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大统筹整合力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发挥审计监督合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切实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决策水平。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锡盟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重要事项决策一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审计执法中坚决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注重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审计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在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审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规范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林郭勒盟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等相关规定,依法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
(一)完善审计执法程序。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积极探索符合我盟实际的研究型审计,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全流程审计业务管理,切实加强审计现场控制,严格执行审计结果集体审议制度。积极落实审计处罚听证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二)创新审计执法方式。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安排部署,加强审计业务大数据分析方法运用。进一步完善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加大对数据使用人员保密意识培训,确保电子数据安全使用。加强实训和审计署、自治区计算机能力培训,不断充实大数据审计分析人员,提升大数据分析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应用能力。
五、强化审计权力制约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倒逼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接受询问和质询,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等。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逐步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稳步推行审务公开制度。审计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告,将审计项目、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审计结束后,要求被审计单位填制审计人员纪律监督卡加盖公章后寄回审计机关。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把审计监督与公众舆论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审计的公信力。认真执行审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努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涉及审计机关的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六、加强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牢牢把握审计质量“生命线”,加强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组、业务部门认真执行各专业领域的审计指南和实务指引,法规审理机构积极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两级审计机关努力打造优秀审计项目,通过加强质量管控、优秀审计项目示范引领,促进全盟审计工作质量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根据《盟市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坚持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七、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推动审计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年度述法规定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二)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深入开展新修订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的学习宣传培训。通过组织参加培训班、开展答题测试和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学习宣传等形式,推动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新修订审计法、行政处罚法。
(三)加强审计执法保障,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普法活动,通过更新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工作成果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依法审计理念,扩大审计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结合工作开展审计法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审计项目,审计人员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后的审计法,加强对财政、重大政策、农业农村等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提升广大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审计工作的能力。将法治宣传工作融入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利用现场审计和征求意见等时间节点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宣传新修订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营造崇法学法、守法用法、执法普法的良好氛围。结合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继续加大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加强审计机关法治机构建设,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应的人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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