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审计局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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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锡林郭勒盟审计局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 |||
成文日期:2024-04-09 10:23:27 | 公开日期:2024-04-09 10:23: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全区审计工作要点、审计厅审计计划和盟委2020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审计厅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促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出积极贡献。
二、2020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锡盟盟委、行署工作中心,科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做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和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三促进”专项审计,促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我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二)坚持突出审计重点内容。坚持保证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安排的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保证锡盟盟委、行署安排的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两保证”原则,加大对本级预算执行和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审计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公经费”和信息系统管理使用等情况作为每个审计项目的重要审计内容。
(三)坚持“一盘棋”“两统筹”。牢固树立全盟审计“一盘棋”思想,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发挥审计监督合力;要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和审计实施时间控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融资性担保机构执行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政策落实情况及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国家有关援企稳岗、重点群体就业援助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等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由金融涉外审计科牵头组织,采取“政策跟踪审计+N”的方式,组织全盟审计机关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3月开始审计,2020年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分别向审计厅报送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全盟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报告,各旗县市(区)审计局分别于2020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向盟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
(二)财政审计
1.对盟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一是盟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评价预算对财政收支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二是审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三是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其他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编制、控制和执行情况,关注“吃空响”、“软件正版化”、“公车改革”等问题;四是检查专项资金的立项、分配和管理情况,关注专项资金的立项、分配依据、“代编”预算规模和资金拨付的及时性等;五是关注财政存量资金问题;六是审查税收政策落实和税费征管情况。
【组织方式】由财政税收审计科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并实施。
【审计时间】3月下旬开始,6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2.对正蓝旗、乌拉盖管理区2017年至2019年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财政收支真实性和准确性、促进国家和自治区其他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防范财政风险和加强预算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财政收支不实、违规出台税费优惠政策、支出脱离预算约束等情况,防范财政风险;对预算流于形式或无预算等问题进行重点反映和揭示,促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关注上级下达的重点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由财政税收审计科制定审计方案并实施。
【审计时间】7月开始, 12月中旬前提交审计报告。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防控重大经济风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等情况。盟审计局对4名旗县市领导和8名盟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进行任中审计,对3名旗市(区)领导和11名盟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进行离任审计。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科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他审计科参加。
【审计时间】3月开始实施,12月15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牵头组织,电子数据审计科配合,采取“经济责任审计+N”的方式,按照审计厅的要求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对多伦县党政主要领导任期水资源、森林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并组织指导各旗县市(区)审计局开展对1个苏木(乡)或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6月开始实施审计,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五)专项审计。
1.化解政府债务完成情况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全面掌握各地政府性债务余额、化解债务、新增债务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目标,重点关注化解政府债务情况、化债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真实性、合规性问题,地方政府擅自违规举债的行为,严控债务增量。
【组织方式】由财政税收审计科牵头组织,采取“财政审计+N”的方式,组织全盟审计机关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9月开始实施审计,11月提交审计报告。
2.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扶贫项目及资金审计。
(1)对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开展扶贫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确保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扶贫和涉农资金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贫困地区脱贫质量的突出问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返贫风险、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乡村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等。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审计署太原办审计太仆寺旗,盟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审计苏尼特右旗。
【审计时间】2020年3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2)对我盟2019年摘帽退出的国贫旗县正镶白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跟踪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为目标,重点关注2019年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延伸以前年度整改情况和2019年度扶贫审计以后存在的问题。
【组织方式】由农业农村审计科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7月初开始实施审计,9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3)对多伦县、镶黄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4个以前年度摘帽退出的贫困旗县脱贫成效巩固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和1个非贫困旗县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审计厅审计正蓝旗。
【目标和重点】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扶贫和涉农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中的薄弱环节、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存在的返贫风险、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农业农村审计科牵头组织,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农业农村审计科审计和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协调,汇总全盟审计报告。
【审计时间】2020年8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12月15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4)对全盟12个旗县市(区)2018年至2019年度全盟“减羊增牛”补贴资金审计调查。
【标和重点】根据全盟“减羊增牛”战略部署,为更好地落实政策,促进我盟畜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按照《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盟委行署《关于加快发展优质良种肉牛产业的决定》和《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有关要求,重点关注资金拨付与补助兑付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实施效益情况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组织方式】盟审计局统一组织,盟旗两级审计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5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8月提交审计报告。
3.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简政放权、行政许可压减、稳投资、便利投资产业、产权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和审计厅的具体要求,由企业审计科牵头组织,采取“政策跟踪审计+N”的方式,组织全盟审计机关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确定的时间执行。
4.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保障资金安全,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情况,棚改项目拆迁安置、公租房筹集、租赁补贴发放等过程中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棚改范围和标准执行等情况,安居工程相关部门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情况,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等。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和审计厅的部署,由社会社保民生审计科牵头组织,组织全盟审计局机关对盟本级和东乌旗、西乌旗、太旗、白旗、黄旗及乌拉盖管理区6个旗县市(区)安居工程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9年12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2020年3月25日前向审计厅报送审计汇总报告和审计报表等相关材料。
5.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目标,重点关注全区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规模、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和审计厅的部署,由社保民生审计科牵头组织、协调和指导,财政税收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法规和审理科、金融涉外审计科、企业科、电子数据科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2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持续开展此项工作,按照审计厅统一要求上报审计报告。
6.人防系统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规范人防项目建设费用收缴管理使用,治理人防系统性问题,净化人防系统政治生态为目标,重点关注违规审批验收人防项目和资质、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使用和人防工程违规出租牟利等问题。
【组织方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牵头组织全盟审计机关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6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六)锡盟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省道101线巴彦胡硕至霍林河段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真实性、合法性,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果,促进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提高为目标,对工程竣工决算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重点对项目资金审计,审核相关配套施工是否签订合同,是否经过工程结算审核,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是否合理准确,其他投资的列支是否真实合规,有无虚报完成额,以及虚列债务或转移建设资金,促进建设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揭露资金拨付是否存在截留、不到位等问题。
【组织方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8月开始实施审计,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七)2019年全盟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
【目标和重点】本项目汇总上报时间是每年1月至2月(2020年审计报告已上报审计署)。因其实施时间的特殊性,本计划重点提示各科室、旗县审计局为确保完成审计署2021年对此项目的工作要求,在2020年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保证质量完成如下审计内容:违规吃喝和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务出差、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违规举办论坛展会、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
【组织方式】结合当年项目完成审计内容,为下一年汇总报告准备内容。
【审计时间】1月至2月提交汇总报告。
(八)完成盟委行署、审计厅和纪委监察、巡视、巡察等临时交办审计任务。
1.信息系统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信息系统资金使用绩效、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为目标,重点关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绩效、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电子数据审计科牵头,组织全盟审计机关共同实施,结合项目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2020年12月15日前向审计厅上报全盟开展情况。
2.矿产资源(含煤炭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目标和重点】以发现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追责问责等层面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主管部门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领域管理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煤炭资源配置项目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协议出让矿业权、违法违规整合和兼并重组矿产资源、地方国资公司违法违规转让国有矿业权、违规减缓免矿产资源相关资金、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及盟委行署自查发现的涉矿环境等问题。
【组织方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牵头,各旗县市(区)审计局、各业务科依据《锡林郭勒盟审计局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项目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和锡盟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持续推进该项工作。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全盟两级审计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两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项目统筹、项目调度和现场管理工作,明确审计组长、副组长和项目主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调整,定期听取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二)创新审计理念,深入推进“两统筹”。要继续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的“两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提升审计监督效能。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各审计组要加强与被审计对象所在地旗县市(区)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和信息成果共享力度,避免重复审计。坚持科技强审,扎实推进大数据审计,实现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的有机结合,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
(三)聚焦工作重点,严格执行计划。本年度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确保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方案要突出审计重点,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强化审计现场质量控制,严格落实碰头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时解决和答复各审计组遇到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审计计划统计管理软件,及时、完整录入计划安排、任务分解、项目进展、经费投入、审计工作量和审计成果等,各旗县市(区)审计局、盟审计局各业务科于每月23日前向档案室报送审计计划统计数据包,档案室汇总后25日前向审计厅综合督查处报送。
(四)依法文明审计,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依法文明廉洁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要强化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擅自要求或委托学会、协会等其他单位就相关事项开展专项调查。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
(五)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现场党建。按照支部工作条例,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督促现场临时党小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讨论、谈心谈话。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开门”搞党建,与当地审计机关或被审计单位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联学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审计任务的完成,真正实现党建与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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