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审计局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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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锡林郭勒盟审计局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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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2019年,全盟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盟委2019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二、审计工作总体目标
全盟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各项要求,科学组织实施各项审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力促进经济发展。安排审计项目时,要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密切关注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加大重点民生资金、扶贫资金、涉农涉牧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提高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绩效。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等情况的审计力度。
(二)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重大经济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三)着力促进反腐倡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管理、公共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揭示重大违纪违法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及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促进健全完善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按照审计厅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指导意见和盟委、行署的安排部署,开展减税降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减税降费、就业优先政策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等情况,促进政令畅通、发挥实效。
【组织方式】由金融外资审计科组织实施,按审计厅要求每季度根据确定的审计重点制发审计要点、收集基础数据和法律法规汇编,据此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以“上审下”“同级审”和“交叉审”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审计时间】各旗县市(区)审计局分别于每季度18日前向盟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盟审计局每季度25日前向审计厅报送汇总报告、盟本级及各旗县市(区)审计报告。
(二)财政审计
1.盟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一是盟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评价预算对财政收支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二是审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三是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其他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编制、控制和执行情况,关注“吃空响”、“软件正版化”、“公车改革”等问题;四是检查专项资金的立项、分配和管理情况,关注专项资金的立项、分配依据、“代编”预算规模和资金拨付的及时性等;五是关注财政存量资金问题;六是审查税收政策落实和税费征管情况。
【组织方式】由财政审计科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并实施。
【审计时间】3月开始,5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2.对苏尼特右旗、多伦县2017年至2018年财政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财政收支真实性和准确性、促进国家和自治区其他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防范财政风险和加强预算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财政收支不实、违规出台税费优惠政策、支出脱离预算约束等情况,防范财政风险;对预算流于形式或无预算等问题进行重点反映和揭示,促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关注上级下达的重点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由财政审计科制定审计方案并实施。
【审计时间】财政审计科8月开始,12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
1.对2个旗县党委书记、1个旗长、4个旗公安局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地方政府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财政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精准脱贫、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审计科、农牧审计科参加。
【审计时间】4月开始实施,12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对4名盟直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2名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财政收支、财政资金存量盘活和使用效益、固定资产资源管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目标责任制落实和政府债务举借、管理、使用及财政金融风险防范等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约法三章”相关要求情况,人员编制情况,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参加。
【审计时间】4月下旬开始,10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3. 对3个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重点审计被审计单位机构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促进盟委、行署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机构改革中履职尽责情况和“三定”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等。
【组织方式】由财政审计科、农牧审计科、资源环保审计科参加。
【审计时间】3月开始实施,12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资源环境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依法、有序、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主要自然资源基本情况;领导人员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对审计发现的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和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重点延伸。
【组织方式】由资源环保审计科对镶黄旗主要领导干部(任中)进行审计,同时指导镶黄旗审计局选择一个苏木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6月开始实施,11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专项审计。
1.减税降费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制造业企业和小微企业享受普惠性、结构性税收减免,养老保险费率降低,涉企收费,以及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等情况,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乱设门槛等问题的揭示力度,推动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由盟审计局财政审计科、金融外资审计科组织全盟两级审计机关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每季度实施,各旗县市(区)审计局分别于3、6、9、12月18日前向盟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盟审计局每季度末25日前向审计厅报送汇总报告。
2.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帮助民营中小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护民营企业权益,激发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公平竞争、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欠款台账建立、欠款“限时清零”等情况,揭示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督促尽快制定资金筹措和清欠计划,严防新增欠款,帮助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由盟审计局经贸审计科组织全盟两级审计机关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厅确定的时间执行。
3.化解政府债务专项审计(含“十个全覆盖”债务化解情况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推动各级扎实开展政府存量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年度化债目标任务完成,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全盟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各地是否严格按照年度化解规划和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化债工作,“十个全覆盖”工程拖欠工程款债务化解情况,债务化解及资金筹措等方案制度的制定及执行等情况,深入揭示各地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真实性、合规性问题和擅自违规举债的行为,切实把我盟的债务控制到合理水平。
【组织方式】由盟审计局财政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组织两级审计机关实施。
【审计时间】6月开始实施,11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4.对镶黄旗、正蓝旗、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4个已脱贫的旗县开展“回头看”重点抽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巩固扶贫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实现第三轮扶贫审计全覆盖,促进各类帮扶资源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为目标,揭示项目单位将扶贫资金违规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问题;审查有无将扶贫资金挥霍浪费问题;有无使用虚假合同或人员名单虚报冒领、套取侵占、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由盟审计局农牧审计科组织采取“上审下”的形式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6月开始实施,12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5.对未脱贫的太仆寺旗、正镶白旗开展扶贫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巩固扶贫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实现第三轮扶贫审计全覆盖,促进各类帮扶资源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为目标,揭示项目单位将扶贫资金违规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问题;审查有无将扶贫资金挥霍浪费问题;有无使用虚假合同或人员名单虚报冒领、套取侵占、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由盟审计局农牧审计科组织采取“上审下”的形式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6月开始实施,12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6.对太仆寺旗、苏尼特右旗、正镶白旗开展京蒙扶贫协作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重点关注扶贫资金和京蒙帮扶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资金安全和项目绩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组织方式】由盟审计局农牧审计科结合“回头看”抽查和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开展。
【审计时间】6月开始实施,12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7.对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旗县西乌珠穆沁旗开展扶贫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巩固扶贫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实现第三轮扶贫审计全覆盖,促进各类帮扶资源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为目标,揭示项目单位将扶贫资金违规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问题;审查有无将扶贫资金挥霍浪费问题;有无使用虚假合同或人员名单虚报冒领、套取侵占、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由盟审计局农牧审计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6月开始实施,12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8.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群众利益和财政资金安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目标。重点关注“一卡通”办理、使用等基本情况,惠农补贴管理中截留滞留、骗取套取、贪污侵占、私分挪用、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由盟审计局农牧审计科组织全盟审计机关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6月开始实施,12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六)全盟医保资金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全盟2016年7月至2018年二年半医保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结余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医保政策是否全面执行到位,是否实现应保尽保;医保制度健全完善情况、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等,揭示医保制度存在的缺陷和运行中存在问题;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内外勾结和商业贿赂等情况;关注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和医药价格改革情况,包括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药品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情况、取消药品加成等,以及支付结算改革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盟审计局统一组织,盟本级和各旗县市(区)审计局实行就地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盟委、行署确定的时间执行。
(七)全盟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全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到位及发放情况、草场面积、领取人合法性、草场承包经营权人变更调整情况的核实,对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落实与资金发放挂钩情况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对配套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继续对各地贯彻落实2019年1月盟长办公会议要求的落实审计建议,进一步因地制宜,建章立制,从体制机制层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
【组织方式】此次审计调查覆盖除二连市外全盟12个地区 (含乌拉盖)。盟审计局财政审计科负责汇总全盟审计情况,各旗县市(区)审计局完成属地审计任务。
【审计时间】按照盟委、行署确定的时间执行。
(八)全盟人防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重点审计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人防资金资产管理(如人防工程出租)等方面,存在的吃拿卡要、贪污贿赂、侵占挪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审计。
【组织方式】盟本级和各旗县市(区)审计局实行就地审计。
【审计时间】 3月初开始实施, 3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并上报当地纪委监委。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盟两级审计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努力开创新时代审计工作新局面。
(二)严格执行计划。年度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确保按计划完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三)认真编制方案。盟局相关科室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内容,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分工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等。审计工作方案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确保审计工作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指导旗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的审计项目,相关科室应及时编制下发审计工作方案或具体指导意见,并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审计组要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结合审计具体项目实际,编制好审计实施方案。
(四)强化执行管理。各审计项目组织单位要紧扣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强化审计现场质量控制,落实碰头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时解决和答复各审计组遇到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审计计划统计管理软件,完整、及时录入计划安排、任务分解、项目进展、经费投入、审计工作量和审计成果等,并于每月25日前向办公室报送审计计划统计数据包。
(五)依法文明审计。坚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银行账户查询、延伸调查等行为。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结合审计项目要做到一次进点,一批实施,避免频繁进点,重复审计,切实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坚持文明审计,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历史全面看待问题,客观审慎做出评价。加强廉政、保密和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切实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六)总结工作经验。审计项目完成后,各参审审计组应结合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分析评估审计目标实现、审计重点把握、审计程序遵循、审计方式方法创新和审计投入产出等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审计组织管理水平和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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