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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审计局2014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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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锡林郭勒盟审计局2014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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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审计局2014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来源:锡盟审计局内审中心  发布日期:2017-06-21 10:43:00

     一、审计工作总体思路 

  2014年,全盟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坚持“改进方法、加大力度、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文明审计”的工作思路,密切关注关系人民群众自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依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大民生工程审计、财政投资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为促进全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审计任务和措施 

  2014年主要审计任务和措施是:抓住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大主题;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重点公路和建设工程等4项行业性审计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和俭朴政府建设的监督贯穿各项审计任务始终;要抓好审计质量、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利用三项措施的落实。 

  三、审计计划安排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突出重点,把检查全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严肃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维护锡盟经济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揭示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二)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注重多元结合,提高整合效果。围绕提高财政审计的整体性,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财政审计项目;围绕提升审计工作效果,注重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投资、资源环保等审计的结合。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统筹运用两级审计机关力量。不断创新审计的组织方式,着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综合平衡,留有余地。审计项目安排要注重均衡合理,留有余地,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审计计划。合理控制和压缩审计项目数量,集中力量对重大事项查深查透,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强度,从严把握现场实施时间,着力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在审计任务分配上,各业务科室承担审计项目数量和审计任务强度原则上保持相对均衡。 

  四、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一)财政审计。 

  1.对盟本级及盟直10个相关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促进规范预决算编报和管理、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尤其是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科学管理和依法理财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盟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评价预算对财政收支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以及关于严禁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在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落实情况;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编制、控制和执行情况;检查专项资金的立项、分配和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立项、分配依据,“代编”预算规模和资金拨付的及时性等;关注存量资金的管理、盘活和使用效益情况等;审查税收政策落实和税费征管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对盟财政局、地税局、国库实施审计。5个业务科室对10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进行,审计报告同时送财政审计科。 

  【审计时间】320开始,5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对3个旗区财政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财政收支真实性和准确性、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防范财政风险和加强预算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财政收支不实尤其是空转收入、人为调整支出等情况;关注地方政府违规出台优惠政策减免税费情况;关注政府支出脱离预算约束,形成大量无预算支出,特别是有些未履行合法程序、超出实际能力实施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情况,防范财政风险;注重加大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对预算流于形式或无预算、财政收支由部门和领导说了算等问题进行重点反映和揭示,促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关注上级下达的重点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实施审计。苏木乡镇财政决算的审计,由旗县市(区)审计局自行安排。 

  【审计时间】11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 

  1.对8个盟直部门和2个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预警防范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部门及单位科学发展。重点关注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约法三章”相关要求情况,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 

  【组织方式】由5个业务科室组织实施(见附表),与预算执行审计同步进行。 

  【审计时间】320日开始,5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2.对3个旗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重大经济决策、财政收支、财政资金存量盘活和使用效益、固定资产资源管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目标责任制落实和政府债务举借、管理、使用及财政金融风险防范等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约法三章相关要求情况,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负责西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左旗;财政审计科负责乌拉盖管理区,结合财政决算审计对各旗区书记、旗长(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 

  【审计时间】11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3.对3个旗县公安局长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针对近几年中央政法专项资金下拨数额较大情况,督促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完善制度,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问题的继续扩展和蔓延。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引领领导干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肃财经法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约法三章相关要求情况。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负责太仆寺旗、正蓝旗公安局长审计;金融外资审计科负责多伦县公安局长审计(完成时间见附表)。 

  【审计时间】320日开始,530日提交审计报告。 

  (三)对全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用好建设资金、促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推动保障性住房持续运行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2013年城镇保障性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和棚户区改造、安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由全盟两级审计机关参加,对2013年全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采取 “同级审”模式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312月开始实施,2014225日向自治区审计厅报送汇总报告。 

  (四)对全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底数、分析现状、揭露问题、促进改革为目标,关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使用、土地储备管理、耕地保护及占补平衡、土地投向结构、城乡规划调整等情况,揭示违规减免和返还出让收入、违法违纪征地和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违规向禁止类、限制类行业供应土地,土地利用率低、长期闲置等问题,查处和揭露土地领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 

  【组织方式】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由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对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进行全面审计。由农牧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8月下旬开始, 10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五) 对全盟20122013年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对生态建设工程有关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检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生态建设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揭露和查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和工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监督有关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的兑付到位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促进生态建设工程资金分配拨付合理及时,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有效。重点审查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与补助政策兑付情况;审查各级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查项目计划的执行与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效益和管护情况;其他有关情况。 

  【组织方式】由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由经贸审计科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6月初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六)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资金为主线,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为目标,对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公路工程、边防公路哈拉图庙至巴彦温都尔段公路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税金缴纳情况、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落实情况、交工验收、工程造价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真实性、合法性,揭露建设单位在工程决算、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我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提高。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实施。 

  【审计时间】3月20开始,5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七)对全盟农网和城网升级改造工程和新能源工程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揭露问题、促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全盟农网和城网升级改造工程和新能源工程决算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工程造价真实性和工程管理情况,揭露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促进全盟农网及城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实施。 

  【审计时间】8月开始,11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八)对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校园搬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落实、使用到位,达到预期建设效果,提升办学能力为目标,对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校园搬迁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重点检查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实施。 

  【审计时间】6月开始,11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九)对盟司法局及所辖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以及关于严禁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在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落实情况为核心;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编制、控制和执行情况;客观评价司法部门的工作业绩,在了解掌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检查司法部门政法专项资金的立项、分配和管理情况,摸清资金来源、使用效益,揭示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进一步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组织方式】行政事业审计科实施。 

  【审计时间】11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十)对财政部门管理的外债项目转户资金配套资金及管理费用的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真实完整反映外资项目管理、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组织方式】金融外资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615日前完成。 

  (十一)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为全面了解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履职情况,掌握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委托贷款、往来款项、计提项目列账等方面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相关管理情况,对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各项业务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社会保障审计科组织全盟两级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采取“同级审”方式。 

  【审计时间】11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十二)对锡林郭勒盟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联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为提高社保基金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深化改革,揭露问题,强化管理,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全盟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建设和数据集中程度,对盟本级2011年至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信息系统联网审计。揭示社会保险基金保障制度在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及政策执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养老、医保等基金的可持续性,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 

  【组织方式】社会保障审计科实施。 

  【审计时间】6月初开始,8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年度项目计划一经下达,盟局业务科室和旗县市(区)审计局应当严格执行,确保按要求完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二)认真做好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盟局业务科室应当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内容,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分工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等,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确定,确保审计工作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指导旗县市(区)审计局开展的审计项目,盟局业务科室应及时编制下发审计工作方案或具体指导意见,并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审计组要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并结合审计具体项目的实际,编制好审计实施方案。 

  (三)加强计划执行全过程管理。盟局业务科室要紧扣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强化组织指导、协调和过程控制,强化审计现场质量控制,包括碰头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及时解决和答复各审计组遇到的问题,盟局业务科室和旗县市(区)审计局要充分利用审计计划统计管理软件,完整、及时录入计划安排、任务分解、项目进展、经费投入、审计工作量和审计成果等。盟局业务科室和旗县市(区)审计局每月22日前向盟局统计报表邮箱报送审计计划统计数据包。 

  (四)加强审计项目工作总结。审计项目完成后,各业务科室和审计组应结合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分析评估审计目标实现、审计重点把握,审计程序遵循、审计方式方法创新和审计投入产出等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审计组织管理水平和提升审计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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