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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10 文章来自:锡盟审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锡林郭勒盟审计局是盟行署主管全盟审计工作的行政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主管全盟审计工作。负责对盟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及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根据审计法及其有关规定,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接受盟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盟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盟审计工作规划、重要审计事项,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审计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盟委和盟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审计协作有关事项等。

  4、向盟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盟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行署盟长提出年度盟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行署委托向盟人大工作委员会提出盟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盟委、行署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盟委和行署有关部门、旗县市(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以及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盟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盟委和行署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旗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盟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投资、自治区投资、盟投资和以国家、自治区、盟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盟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盟所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行署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6、按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企事业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7、组织实施对国家、自治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盟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署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与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旗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旗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旗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旗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1、在上级审计机关及盟委行署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盟审计领域的应用。

  12、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盟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盟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办公室)预算。

  盟审计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

  人员基本情况,行政编制37名、实有35人;工勤编制6名、实有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5名,实有5人;退休23人,遗属1人。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锡林郭勒盟审计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内部审计管理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839.2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8.63万元,下降4.6%,减少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工资主要由社保局统一发放,我单位只负责退休人员取暖费等预算。

  支出预算839.2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8.63万元,下降4.6%,减少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00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39.29万元,占比83.12%;上年结转170.47万元,占比 16.88%。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00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9万元,占比77.04%;项目支出231.86万元,占比22.96%。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审计项目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09.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39.29万元,上年结转170.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850.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的人员及公用支出,开展项目活动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73.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65.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取暖费、退休遗属生活费等支出。本年比上年减少原因是退休工资大部分收归社保局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类 38.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 46.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8.08万元,比上年102.51万元减少14.43万元,下降14.08%。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工会经费7.2万元、福利费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5万元、其他交通费38.8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3.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010.23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504.9万元;共有车辆3辆价值100.33万元,其中:机要通信车2辆、其他用车1辆(编制在我部门,车辆已被盟公车办收回统一调配使用),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等价值405万元;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0479-826024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7张表(“三公”经费表格单独批复后公开,因此不在此次公开范围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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